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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保险巨头深耕大陆 “三项工程”筑通途

2008-03-24 14:27     来源:你好台湾网     编辑:邵磌



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欧阳绍熙先生

  (你好台湾网北京报道)2月21日,中国传统节日元宵佳节,处处洋溢着节日的喜庆气氛。同一天,就在毗邻北京王府井金街的新闻大厦二层,首家两岸合资寿险公司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开业庆典也隆重举行。据悉,这已经是国泰人寿继在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等地开设公司后深耕大陆的第五步。

  台湾国泰人寿是台湾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,2004年底获大陆方面批准,与上海的东方航空公司合资成立国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,并于2005年1月在上海开业,成为首家进入大陆的台资保险公司,也是台湾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的首个营业性机构。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欧阳绍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:“国泰人寿立足大陆,运筹帷幄的企业精神,必将为开拓两岸保险业交流合作的美好前景推波助澜。”

  台湾保险公司登陆潮起

  1992年9月,台湾保险业组团初访祖国大陆,开创了两岸保险业交流合作的破冰之旅。此后的十余年,两岸保险业的相互定期访问,推动了保险业务交流的第一步收获。随后,台湾保险公司不断寻求机会,或设置子公司,成立合资公司,积极参与大陆保险市场运作的机会,共同发展保险事业。

  提起台湾保险业进军大陆的发展步伐,已经从事保险业27载的欧阳绍熙侃侃而谈:“2000年,台湾的保险公司先后获主管机关的核准,前往大陆申请筹设代表处,而中国保监会亦适时给予核准,逐步开放台湾的保险公司到大陆保险市场成立代表处。2003年,台湾主管机关放宽限制,允许保险公司到大陆保险市场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,或参与投资中资保险公司的股权。这些松绑措施,意味着台湾的保险市场将逐渐与大陆保险市场接轨,双方逐步开放的步调,不谋而合。”
  
  据了解,台湾的保险公司要到大陆设立营业机构,需遵守《外资保险公司管理办法》。该《办法》规定,外资保险公司申请到大陆保险市场开业,需先成立代表处满2年,才有资格申请成立分公司或合资子公司。此外,还设有公司资产总额达50亿美元、成立时间达30年以上等规定,即所谓的“五三二”条件。配合大陆加入WTO后开放保险业时间表及台湾保险业逐渐符合“五三二”条件,台湾的寿险公司已积极开始与大陆企业洽谈设立合资保险公司。国泰人寿马不停蹄布局大陆的进程,正是台湾保险业加紧布局大陆的缩影。

  久困岛内的台湾保险业,在两岸金融交流仍然障碍重重的夹缝之中,终于走向了大陆保险业绿意盎然的肥美草原,成为了台湾金融业“登陆”的先行军与幸运者。随后,新光人寿、台湾人寿等已符合条件的公司也相继开始寻找合作伙伴,分享两岸保险业合作先行的成果,台湾保险业卡位大陆的浪潮席卷而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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