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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时间:2008-02-02 16:42 来源:台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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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/ 刘寿明 邢志刚 |
二手房因价格较低、位置好、交通便利、又具有现房的优越性,被众多消费者青睐,甚至有个别购买人认为购买二手房比购买新房特别是期房更安全,因为二手房是看得见摸得着的,房屋也经出卖人使用过,一般不会有重大问题,再说,出卖人是普通老百姓,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开发商,欺骗购买人的概率及水平都较低。作为普通的购买者,购买二手房比购买期房确实由于是现物,要调查清楚相对容易,风险性可能会小些,但是,如果不注意一些关键的而又容易忽视的法律问题,同样有可能花钱连房都拿不到或者出现各种纠纷。
一、查清待售房屋的权属
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,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是合法产权的证明,所以购买二手房时,必须要查看房屋所有权证,俗称产权证,弄清房屋的权属情况,即房屋所有人是谁,有没有共有人。
只有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人才有权出卖房屋,如果有共有人的,只有共有人都同意出卖才可以,所以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如只有一人到场,则必须确定其他共有人也同意出让且委托该共有人签订合同、办理手续时才可以购买。否则按照法律规定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,购买方无法追究签约者的违约责任,只能追究签约者的签约过失责任。
同时还需注意的是如果是夫妻共有房产,即使在房产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姓名,也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,否则一般都以无效合同处理,因此,在签协议时,最好让出卖方夫妻共同签字。 对于受委托出卖房屋的,如果过户时产权人也无法到场办理,授权委托书应进行公证,否则无法办理过户。因此,只要不是本人售房,购买人应根据情况判断产权人是否能够到产权中心办理过户,否则应要求办理人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。城在查验产权证的同时,还应查验土地使用权证,如果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与产权证上的权利人相同,或两证是合一的,就不用再履行其他手续了。如果不同,还必须按照产权证的相同标准和办法得到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。
二、查清待售房屋性质
要查房屋性质应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,千万不可小看房屋性质,往往也是交换成败的关键。
所谓的房屋性质是指房屋属于哪类房屋,是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拆迁安置房、标准价房改房还是成本价房改房,是军队、医院、学校、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房改房。
商品房交易相对比较单纯,限制较少。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。大部分城市都规定应住满5年以后才能上市。如果未满5年原则上不允许交易,如果确需交易,一般情况还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:1、购买人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,并已办理允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准文件;2、交易价格不得高于出卖人购买的价格;3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审批。至于拆迁安置房,一般是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,其交易条件按照经济适用房政策办理。
如果是房改房,首先要查清是以标准价购买还是以成本价购买的,如果是标准价购买的,必须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,或者与原售房单位达成了房款的分配比例。不管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房改房,许多单位在售房时都保留了优先购买权。购买者最好要求出卖方出示原购买合同,如果有单位优先购买条款的,还必须事先征得原售房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文件。
对于军队、医院、学校的房改房该单位基本保留了优先回购权,一般不允许非本单位人员,所以这种房改房在没有获得单位同意一般无法交易成功。
三、查清是否有抵押、租赁,以及房屋户口情况 如果二手房出售前已经有人承租,那么在租期内,在同等条件下,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。出卖人应该在出售房屋三个月前告知承租人房屋即将出售的情况,并告知房价等出售条件,承租人最晚应在三个月内尽快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。如果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,出卖人在得到承租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后,才可将房屋卖给其他人。如果出卖人不告知承租人房屋出售的情况,而擅自卖给他人,则承租人有权向法院主张买卖行为无效。因此应该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,确定是否有房客居住其内,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。
如果房屋已经抵押,按照我国《担保法》的规定,出卖人应将出卖情况书面通知抵押权人,否则买卖合同无效。为了确保出卖人通知抵押权人,购买人最好与出卖人一起通知抵押权人。另外还需注意的是,在实践中,抵押合同往往还约定,出卖人出卖房屋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。为避免纠纷,最好对抵押房产在正式交易前得到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。
近几年,二手房交易因户口引发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。户口问题也往往在交易过程中被忽视,但一旦发生纠纷也非常麻烦。主要表现为: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后,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.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,交易似乎就此圆满结束。但在不久之后,买方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才发现,卖方的户口并未从交易的房屋中迁出,以致买方的户口无法迁入。更有甚者,有些卖方的共同居住人以其户口尚未迁出为名,主张其对争议房屋具有居住权,因此拒绝搬出。如此一来,购房者虽然名义上取得了房屋的产权,但户口"阴影 "却挥之不去。
而且一旦发生户口纠纷,处理起来非常复杂。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,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,因此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。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,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。比如,卖给买方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房屋,没有其他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,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,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。相应地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。
因此应事先要求出卖人出示户口本,最好还应到派出所查询该房屋的户口情况,避免还有其他人的户口挂在该房屋名下。同时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户口的处理办法及违约责任。
综上所述,购二手房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,陷阱很多,如果注意不当也会存在后患,最好事先能请律师或房地产经纪人把关,尽可能地防范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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