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 繁 体  English  rss
新闻 | 评论 | 文化与交流 | 经贸 | 大陆旅游 | 台湾旅游 | 台商服务中心 | 机构与人物 | 法律法规 | 文献 | 台岛资讯 | 娱乐 | 时尚 | 体育 | 图片 | 图书 | 专题
  热点新闻 | 大陆之声 | 本网快讯 | 大陆纵览 | 台湾 | 大陆 | 两岸 | 新闻发布会 | 港澳侨 | 国际 | 海外看中国 | 中外交往 | 七日回顾 | 体育 | 娱乐

台“立院”通过 台湾地区领导人月薪为46万新台币

时间:2008-05-09 15:57   来源:中国台湾网

  中国台湾网5月9日消息 据台湾“中时电子报”报道,为了让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薪支给付更加明确,台湾“立法院”今日三读通过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“待遇支给条例案”,将其薪水“法制化”。

 

  依照新通过的“条例”计算,台湾地区领导人薪水将从现在的每月46.23万元(新台币,下同),调整为46.278万元,小幅增加480元。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则从每月34.675万元缩水为34.28万元,少了3950元。(高大林)

  更多内容请关注台湾频道>>

编辑:高大林

相关新闻

图片

本网快讯

热点新闻

奇闻趣事

两岸

相关视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