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涉外部门于2006年8月与金纪玖、吴思材达成口头协议,委托金纪玖、吴思材两人担任中间人,与某国谈判“建交”,并同意在两人于新加坡华侨银行设立的联名户头,由涉外部门存入约三千万美元,作为向该国提供技术援助的经费。这笔款项疑遭到侵吞,涉外部门在新加坡委托律师追讨,北检也分案侦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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